◆◆◆◆◆◆◆◆◆◆◆◆◆◆◆◆◆◆◆◆◆◆◆◆◆◆      ◆                        ◆      ◆       华 夏 文 摘 增 刊      ◆      ◆                        ◆      ◆       未来中国讨论专集(三)      ◆      ◆                        ◆      ◆◆◆◆◆◆◆◆◆◆◆◆◆◆◆◆◆◆◆◆◆◆◆◆◆◆             SUPPLEMENT TO      CHINA NEWS DIGEST — CHINESE MAGAZINE(CND-CM) ·—·—·全球首家中文电脑期刊 中国新闻电脑网络(CND)主办·—·—·           —— 增刊 第一八七期(三) ——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出版) ————————————————————————————————————              本期目录 (zk9906e3) ———————————————————————————————————— 走向繁荣自由的道路 — (Part 3 of 10) ————————————————————————————————————  《华夏文摘》是由CND义务工作者提供的免费服务。订阅或停订本刊的方法  请参照本期文摘的封底。意见和建议请寄:cnd-cm@cnd.org;  来稿请寄:HXWZ@cnd.org。由于本刊编辑人手有限,来稿请只用  电子邮件寄纯文本文件。请在来稿中注明您的姓名和电子邮址(如愿用笔名或  不署名也请注明)。若是文摘,敬请详细注明原稿的来源和出版时间。  本刊所载的任何形式的稿件均不一定代表编辑、《华夏文摘》或CND的观点。  凡原载于本刊的文章,除非本刊另有安排,不得转载。如欲以公用目的网络服  务站对本刊进行收集存档,或以任何方式对本刊再传播,请与本刊编辑部联系  并取得授权。未经本刊许可,不得利用本刊或本刊存档从事任何形式的营利性  的或收费的活动(包括广告宣传在内)。 ————————————————————————————————————   〖编者按:本书将分十部刊登完。鉴于篇幅,前二部由listserv出版;后八部在CND的www与ftp地址刊登。请读者自取。本书文件为zk9906e1,zk9906e2,zk9906e3,zk9906e4,zk9906e5,zk9906e6,zk9906e7,zk9906e8,zk9906e9,zk9906ea。作者邮址:oceanstar2000@yahoo.com〗 〖上接zk9906e2〗   即使中共坚持专制制度,民主力量也不应拒绝与中共接触。应该看到,中共中的特权统治阶层只占极少数,绝大多数成员也是专制制度的受害者。在这些共产党人中,有大量民主力量的支持者和同情者,他们都是民主力量争取、团结与合作的对象。他们也能在民主力量与专制势力斗争中发挥特殊作用。虽然此时民主力量与中共的关系以斗争为主,对话、合作为辅,对于一些不涉及民主原则的问题,如民族利益,经济政策等,也可以支持中共的立场。应把斗争的集点集中指向专制制度本身,指向坚持专制制度的顽固分子身上,而尽力争取大多数共产党人。应相信共产党人也是人,而人总是可以改变的。   民主力量还应敢于且善于与中共中的开明派别及其它力量进行各种形式的合作,善于找出双方共同的目标做为合作的基础,善于协商和妥协,善于通过合作而达到双赢或多赢。如果能通过一系列合作而每次合作都能取得有利于民主发展的结果,就能加快中国民主化的进程。 四、走非暴力的道路   民主力量应以和平的方式,而不是武装斗争的方式消灭专制制度,建立现代民主制度。民主力量谋求的是人民的最大幸福,而不是什么蛊惑性的理想或者主义。因此必须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无可替代的第一位。不能打碎人民的坛坛罐罐,不能毁坏人民辛辛苦苦积赚起来的那点家底,不能搞“不破不立”,毁掉一切再重新建设,应尽可能完整地接过一个初步富裕繁荣的中国。   民主力量也坚决反对流血冲突和分裂,尽力防止在人民之间制造仇恨和裂痕,防止同胞之间的血肉残杀。民主力量应该诚心团结所有的人,包括那些曾经不理解甚至反对过自己的人。因为民主力量不寻求任何个体私利,唯一的目的就是和所有人民一道,走向一个光明的未来。   同时,尽管民主人士拥有为了民主可以牺牲一切的奉献精神,民主力量则应尽力减少牺牲,尤其是要珍惜人的生命。民主力量不是专制主义者,不会视人命如草芥,它应具有现代文明思想,具有根本的人道精神。   另一方面,民主力量也没有暴力斗争的必要。辛亥革命和共产党上台,都经历过长期内战,因为那时社会贫穷落后,人民普遍愚昧,科技教育几乎是空白,再加上国际互相敌对势力的介入,以及各方唯我独尊,有我无敌的专制思想,唯有战争才能解决问题。而进入了二十一世纪之后,国家已初步富裕,人民大多受过教育,科学技术也越来越先进,民主自由进步已经成为不可阻档的世界潮流,加之民主制度保证了不同思想观点不同理念的人可以平等和平地相处,民主力量依靠和平的方式就可以达到自己的目标,不需要进行武装斗争。   当然,民主力量不搞武装斗争,却一定要尽一切力量争取军队站到民主的一边来,争取使官兵们全面接受民主思想,不再充当专制政权的私家卫队。应该清楚,穷途未路的专制政权是不会轻易放弃手中血腥镇压这个唯一的法宝的。民主力量只有全力争取军队,才能在关键时刻阻止它的企图,才能使它的法术失灵。只有使专制者们明白,它再想靠镇压维持专制制度不可能成功时,民主力量才能够和平地建立起民主政权。   民主力量要以和平的方式消灭专制制度,则必须争取到民心民意的全面拥护。应尽量等到爪熟蒂落,应等到时机成熟后顺势而成。在与专制政权的斗争中,应有一定的妥协和暂时的忍让,应留有余地而不逼敌顽抗到底。要相信民主思想的力量,相信民主制度的力量,相信新的一代会更加进步,腐朽落后的东西必将灭亡。 五、增强自身实力   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对于什么样的事务,有一条原则是不会改变的,那就是没有实力,就没有发言权,而且有什么实力说什么话。民主力量的一切目标,都必须依靠自身的实力去实现。民主力量的一切工作,也应围绕着增强自身的实力而进行。   基于民主力量的性质及所要达致的目标,它的实力的内含根本不同于专制性集团的定义。不是占有多大地盘,拥有多少武装,而是有多少人民群众拥有了民主信仰,成为民主斗争的直接参加者和民主力量的坚决拥护者,是需要时能指挥得动多少人员与组织机构,是登高一呼的号召力,也是人民意愿的总体取向。一名话,就是民心民意,人心所向。   人民的民主意识,是民主力量的实力的主要支柱。民主力量增加自身实力的主要方法,就是提高人民的民主意识。因此,民主力量应通过各种方式,尽力启发、宣传、教育人民,尽可能快尽可能高地提高人民的民主意识。民主力量内部的团结性、组织性与纪律性,也是影响自身实力的重要因素。民主力量领袖人物较高的水平和威望,民主组织的形象,有助于自身实力的增强。先进的纲领,优秀的战略策略,有利于民主力量实力的增强和发挥。民主力量的经济实力,也可以看作是其自身实力的一部分。国际民主社会的支持,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   民主政党和民主团体等民主组织的规模,是民主力量实力的具体体现。由于专制政权的严厉镇压,这些组织和人员在国内绝大部分只能处于隐蔽状态。同时,也存在着更为大量的民主力量的潜在支持者。一旦时机成熟或环境好转,他们会马上投身民主,迅速扩大民主组织。因此,民主力量的实力,在专制制度尚存的情况下,是不易精确计量的。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它也还是可以通过一系列直接或间接的现象部分显现出来。   在民主力量与专制力量之间,肯定还存在着相当多持中立态度者。民主力量应尽力争取他们,团结他们,而绝不应排斥他们。即使对于支持专制政权的人,也要给予尊重,应耐心地启发说服他们,哪怕能够争取他们保持中立也是好事。应相信人总是有理性有头脑的,应明白友善不欺终会得到响应。要看到先进的民主思想拥有巨大的内在的影响力,看到对民主自由的追求是人类的本性。   民主力量还拥有许多间接支持者,如对社会现状不满者,反对腐败者,受迫害者,反共者,权力斗争失败者,及专制集团内部矛盾分裂出来的人等等,他们也许并不完全理解或赞同民主思想,甚至可能有人是为了达到别的目的。民主力量还是应与他们合作,应争取和团结每一个人,应以消灭专制制度为首要因素,而在平等公正的民主制度框架下使他们分别解决自己的问题。   在专制制度没有垮台前,由于它拥有已建立起来并运行多年的全套制度体系,专制力量会凭此而加大实力。因此民主力量只有在实力相当大的超过它时,才有可能取得斗争的胜利。但执行制度的毕竟是人,人心所向必使制度得以更改。 六、进行民主思想的启发、宣传和教育   对全体人民进行民主思想的启发、宣传和教育,是民主力量发展壮大自己并消灭专制制度的最主要的方法和最强大的武器。尽管人民主要是从自己的亲身体验中,看清楚专制制度的落后、腐朽和奴役人民的本质,并自觉地走向民主,但是民主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对广大人民进行民主思想的启发、宣传和教育,却可以大大加快人民提高自身民主意识的进程,可以使人民更清楚地看到民主斗争的方向,可以团结起来,为了自己的自由幸福和国家的繁荣富强而共同努力。   民主力量首先应为人民系统地讲解民主知识。由于中国从未有过民主的历史,专制政权又千方百计地蒙蔽视听,尽力不给人民接触民主思想的可能。尽管人民会自发地产生各种民主要求,许多人却相当缺乏民主知识,需要民主力量给予大力帮助和辅导。   其次,民主力量应通过民主教育,帮助人民建立民主性的思维模式。由于基本上是在专制体制下生长成人的,很多人虽然坚决反对专制制度,思维模式上却多多少少自知或不自知地受到专制思维方式的影响。民主力量应尽力帮助他们抛弃落后的陈习旧见,建立起先进的民主性思维模式。   民主力量也应解除人民的各种疑虑。绝大多数人民从未接触过真正的民主,专制政权又百般歪曲欺骗,人民带有各种疑虑、误解在所难免。民主力量应一条一条详细具体地为人民做出解释,使人民消除疑虑,增强信心。   专制政权维护自己奴役人民的合法性的主要工具,就是无休止地欺骗。民主力量还应系统地揭露它的谎言,帮助人民不上当受骗。民主力量应告诉人民现实和历史各种事物的真相,并对之进行具体分析,使专制政权无法再愚弃人民。   在对人民启发、宣传和教育中,民主力量一定要实事求是,真实客观。绝不可捕风捉影,绝不搞人身攻击,绝不玩“狼来了”游戏,应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潜移默化地影响吸引人民。 七、政策要务实,要针对人民的切身利益   民主力量在民主斗争中提出的各项政策,一定要务实,要切实可行。它的内含有三个:一是要针对人民关心的每一项切身利益,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二是要具有可操作性,要有一条一条的具体解决问题的方法、程序、组织措施及评价标准;三是要把阶段性目标和总体方向结合起来,在每一个具体斗争中只提出有可能实现的阶段性目标,并尽力达到它。这些政策要能够得到人民的真心拥护和全力支持,也要适度并留有余地,在循序渐进中走向民主。   在民主斗争中,需要时可以提出一些口号以激励人民。但不要流于空泛,不要不着边际,不要太大,不要偏激,要有的放矢,要配合具体政策的推动。有时甚至可以不喊民主性口号,只提出一些具体要求,只要能削弱专制因素就是胜利。 八、策略要灵活,不要拘泥于形式   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民主力量应灵活机动地处理具体问题。在什么情况下,从哪一个角度出发,提出什么问题,以什么样的方式予以解决,都应考虑实际情况的需要,讲究策略,讲究方法。不要不顾具体情况,完全照搬他人的经验;不要死守教条,要能以解决问题为好;不一定注重名义,而要看是否取得实质性进展;不一定拘泥于形式,关键是要达到目标。民主斗争是有艺术性的,民主力量应良好地掌握这一艺术。   同时,民主斗争也要以改善为目标,凡事不应追求马上尽善尽美。应看到专制力量并非一击即溃,看到以和平的方式走向民主的艰难性,要一步一步来,做好长期斗争逐步前进的准备。斗争中也应审时度势,掌握主动,制定切实可先靠的目标,必要时也可以有一定的妥协,可以有一定的退让。总之,斗争要坚决,又要有所节制,要讲究策略,而不是一味的穷打猛追。 九、稳中求进,不急躁,不偏激   中国是个大国,人口众多,情况复杂,从未有过民主实践,又相对封闭贫穷落后,专制力量也还很强大,不可能一打就垮。这些都规定了中国的民主化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要经过长期的教育和推动,经过长期的积聚力量和积累经验,循序渐进,不可能一夜之间一切东西都变得称心如意。因此,民主力量应注意不要急躁,不要急功近利,不要急于求成。在总体方向不变的前提下,各阶段应根据具体形势制定各阶段具体先进切实可行的政策、目标和行动原则,审时度势,稳中求进。要有耐心,要有使命感,要准备进行长期坚韧不拔的努力。   同时,民主力量也应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推行中间性政策,不要偏激,也不要太理想化,不要推出大多数人无法接受的或者缺乏现实可行性极端的东西。要防止把大量中间性人士推到敌人那边去,防止伤害人民的民主信心和热情。民主组织应老成持重,对国家和民族负得起责任,要能得到大多数人民的支持,全体人民的接受。要善于消灭腐朽落后的专制制度,更要精于建设起一个新的美好的民主中国。   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的情况相当独特,民主力量可以参考其它国家的民主经验,部分地方也可模仿,但总体而言只能走自己的道路。民运应有自己的思想,不应只会跟着西方的调子唱。不可把其它民主国家的东西,往中国身上生搬硬套。还应切切注意要把追求民主与维护民族利益结合起来,注意不能伤害人民的民族自尊心。应尽力学习现代发达民主国家的民主精神,但不可要求把中国变成哪一个国家的复制品。中国的未来只能由中国人民自己去创造。 十、拟定民主体制构架,给人民以努力目标   民主力量应良好地拟定出自己所努力达到的民主体制的构架,向人民详细介绍民主制度的全景,说明它的特点、运行方式以及优越之处,给人民以希望,以目标,以努力方向。要使人民信任它,从而产生追求民主的动力,成为民主力量的积极参加者和坚决支持者。   这个民主体制构架,既应完全适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又应符合国际民主潮流的基本标准。它不会是遥不可及的幻想,也不是理想化的骗局。而是实实在在的可以达到的目标,并已在现代发达的民主国家实现。应使人民能够清楚地看到它,明白它正是人民幸福国家昌盛的根本保证。   当然,这个民主体制的构架,由于不是乌托邦式的幻想,也就不可能十全十美,令每个人都百分之百满意。但它与专制制度有本质的不同,有着根本性的巨大的优势。民主力量应详细耐心地解释人民所带有的各种疑问,帮助人民了解它、支持它。同时也应帮助人民学习掌握新的先进的思想观念,建立起民主性的价值评判体系,克服专制制度长期愚民政策偏面灌输的影响,不要用专制统治者所确定的一些标准去评价民主体制。 十一、创造机会,抓住时机   民主力量应利用自身实力,利用务实的政策和灵活的策略,不断地争取专制集团内部的人倾向于民主,不断地分化瓦解专制力量,不断地削弱专制因素,从而创造有利于自身发展及达到民主目标的机会。应讲究方式方法,不可追求尽善尽美,不可要求一步到位。要逐步创造一系列或大或小的机会,逐步推动民主的进程。   同时,专制统治阶层也绝非铁板一块,也会有大量内部矛盾,会有许多权利争斗,会有破裂甚至混乱,有可能出现软弱的时刻,有可能出现政策变化及大规模人事变动,有可能开明政策占上风。随着专制制度走向更加腐朽堕落,各种社会矛盾会趋于激化,有可能出现各种形式的社会冲突,有可能出现政治、经济、军事危机。这些都是民主力量发展自己,及达到政治目的的机遇。   只要出现机会,民主应迅速抓住。下决心时要谨慎,应仔细权衡采取各种行动的优劣利弊,应计划好下面几步的走法。一旦做出了决定,则应全力争取达到目标,不要有丝毫犹豫。应主要利用社会趋势,顺势而成,减少风险,避免损失。在行动中也应掌握分寸,讲究策略。要坚决争取,也应有一定的让步和妥协,以达到有限目标为宗旨。如果民主力量能够抓住大部分时机,每次均有所收获,则会大大加快中国的民主化进程。 十二、保证将来不追究任何人   由于专制制度的高压及欺骗,一些共产党人,还有一些普通群众,出于无知或受胁迫,或者为了保护自己及亲朋好友,不得不说一些违心的话,做一些违心事。专制政权便以此为要挟,时常威胁他们,说如果专制制度垮台民主制度建立,他们将受到惩罚和迫害,借此胁迫他们向专制体制效忠。   民主力量应向他们详细解释自己坚持的平等、公正、团结、博爱等原则,说明民主制度的运行原理,如三权分立、多党制、民主选举、新闻自由等等,可以完全保证民主原则的贯彻执行,保证了任何人都不会也不可能迫害别的人。民主力量也应告诉他们,民主力量只以消灭专制制度为目标,不以任何具体的人为敌人,不可能因为专制制度的罪恶而惩罚任何人,不会搞清算,不会搞秋后算帐。民主力量还应向人民说明,民主力量不搞阶级斗争,不寻求一部分人压迫甚至消灭另一部分人。民主就是要调和社会矛盾,就是要尊重和团结每一个人,就是要给予每一个人完全平等的政治权力。当然,民主政权会剥夺前专制统治阶层腐朽特权,不允许它再欺压和掠夺人民,而让他们做为人民中平等的一员,一起工作和生活。   同样,无论在实现民主制度的前与后,民主力量也都不应搞二分法,不搞非此即彼,不搞纯而又纯,不在人民中间制造裂痕。民主组织本身就应是人民性的,任何人,包括共产党人,只要拥护组织政纲,遵守组织纪律,就可以自由加入。民主力量应团结尽可能多的人,积聚更大的力量,共同完成民主事业。 十三、民主力量要团结要有纪律   作为民主力量主干的各个民主组织,要建立健全自身的组织系统,要建立起良好的组织制度,要形成优秀的领导中心。各民主组织之间也要讲求民主信念,要以民主大业为重,要团结。在此基础上应积极追求民主组织的联合合并,扩大自身实力,减少内耗。民主组织内部可以有不同侧重,有不同帮派,但必须顾全大局,必须完全执行组织决议。   民主组织内部也要有坚定的纪律,要保证每一个成员切实遵守组织的原则和组织的决议,这样才有力量,才不至于变成一盘散沙乌合之众。为此,民主组织应建立起严格有效的组织制度,对组织成员也应进行民主思想和组织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同时也要有奖罚,有处理措施。   民主组织内部,尤其是中心部分,要有强大的凝结力。其之主要依持,是共同的民主理念和认识。完善的制度,工作的成就,领导者的威望及工作方式方法艺术等,均有助于组织凝结力的提高。   在内部团结的基础上,应积极争取更广大范围的群众,团结更多的民主性团体,并通过合作协商制订出统一的目标及共同遵守的行动原则,联合指挥各个组织的成员,以集中并加强总体民主力量。在平等的团结协作中,民主组织民主团体之间应求大同存小异,尽量兼顾各自的立场和原则。为达此目的,民主组织的政纲,应能得到尽可能多的民主性团体的认同,它也应具有良好的自身形象。它的领导人也应拥有卓越的才能和较高的威望。这样它才有能力组织起各个民主性团体,执行共同的纪律,集结成统一的力量,更快更有效地达致民主目标。 十四、要遵守允诺,赢得人民信任   专制政权历来把人民当成可以随意戏弄的奴隶,多次出尔反尔、阴谋阳谋。专制体制也没有正常的、公正的、公开性的社会运作及奖罚制度,并限制人民自由选择。同时,为了加强自己的专制统治,专制政权还逼迫人民互相监视、互相告密甚至互相争斗。专制集团内部也是尔虞我诈、互相利用。一些统治者还利用人民做为其争权夺利的工具。这一切都导致社会人际关系十分紧张、复杂,社会道德的严重破坏,一些人的心灵受到毒害,并人民心理上造成巨大的裂痕。许多人带有怕受骗上当、怕被人利用的深刻恐惧,人们之间缺乏最起码的信任感。   民主力量应该告诉人民,民主制度的特征就是权力多极化,就是各个利益集团和平共处,互相制约。这就在客观上规定了民主性政党组织不可能利用任何人,不可能以别人的牺牲来谋求自己的利益。由于多党制,由于民主选举,由于新闻自由,民主性政党也必须十分讲求信誉,必须遵守诺言。这是民主制度的一个巨大优势,也是它赖以生存的一个重要基础。   另一方面,民主力量也应按照自己的纲领和目标,经过深思熟虑,向人民做出相应的保证。并坚决言出必行,树立自身良好的形象,赢得人民的信任,并为未来全面走上政治舞台打下坚实的政治基础。民主力量也应愿意与任何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利于推动民主的合作,应有远大的政治目光,应坚守民主原则,即使在短期内不能取得更大成绩,甚至承受一定损失也在所不惜。要在各种合作中通过遵守允诺和协议而建立信誉,赢得支持,找到朋友,从而发展壮大自己。 十五、积极发展中共党内民主力量   由于中共是现阶段执政党,且是专制制度下唯一合法政党,因此中共党内的民主力量,在中国民主化过程中起着独特的重要作用。除了尽力争取、团结、联合中共党内民主派和开明派别,及通过民主思想的启发、宣传、教育而发展中共党内民主力量之外,民主力量也应鼓励具有坚定民主信仰的人,和具有强烈民主意识的人,参加到共产党中去。通过他们在党内为民主力量做工作,配合人民的民主斗争,并在党内传播民主思想,使越来越多的中共党员成为民主人士或民主力量的同情者,削弱专制统治的基础,发展壮大民主力量。   另一方面,在民主力量取得民主斗争的决定性胜利之前,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号召党内民主人士大批退党。这种机械照搬民主制度下人民表达意见方式的行为,对于在专制制度下保存及发展壮大民主力量,是相当有害的。它实际上是在帮助中共清党,帮助他们鉴别并消灭民主人士,帮助他们把政权守固地掌握在专制制度的忠心拥护者手里。民主力量应讲究斗争的方法,应以尽快达致民主目标为要,而不应死套任何教条。应尽量通过中共党内民主力量的发展,把中共改造成民主性左翼政党。 十六、争取国际民主力量的支持   中国人民的民主运动,是世界性民主化浪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民应争取国际民主力量的支持和帮助,学习它们的民主经验,以加快自己的民主化进程,建立起更好的现代民主制度。   由于专制政权的严酷镇压,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公开性的、有组织的民主力量,大部分只能居于海外。当地人民、海外侨胞、港台民主人士的大力支持和各种帮助,是必不可少的。国内严峻的生存环境,也使得国内民主力量,有必要得到海外民主力量在理论、信息、经验、资金、人员等各方面的帮助,有必要良好地利用国际大环境。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世界越变越小。中国民主力量的斗争,不可能是孤立无援的,肯定会得到国际民主社会各方面的支持。民主力量应在坚持独立自主的原则下,与国际民主力量合作,共同推动世界民主化进程。   当然,最为关心中国的民主化的,首先是中国人民,其次是世界各地的炎黄子孙。国际民主力量的支持是重要的,也是需要的,但并非最关键的。真正决定中国的前途和命运的,只能是中国人民自己。中国的民主力量的工作着力点,应该永远在中国人民身上。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国国内民主力量的发展。 第二篇  转变时期 第五章  转变时期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大国,从专制到民主的巨大的历史转变,不可能瞬间完成,必然存在一个相当长期的转型过程,这一段时间就是转变时期。在这一时期,新旧矛盾纵横交错复杂多变,新旧思潮激烈冲突观念杂乱,新旧力量全面斗争打破均衡。它是最难以把握、最具危险、最困难也是充满希望、快速变化、不断前进的一个时期。应对其进行详细、具体、切合实际的探讨,以利于制定民主体制建设的路线、策略和行动纲领,并良好地设计、建立、运行和调整中国的民主制度,以及肃清专制制度的残余影响。 第一节 转变时期的定义和目标   转变是指从专制制度转型到民主制度的动态变化过程。转变时期是指从专制体制正式灭亡到现代民主制度良好稳固地建立起来之间的这一段历史时期。   转变时期的起始点是比较清晰的。民主化工作开始起步,或民主性政权一经确立,转变时期就正式开始了。而转变过程所需时间的长短,由于起始状况、外在条件、人民的素质、领导者的水平、理论思想指导等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可以是数年,也可以是十数年,甚至是一代人时间。它的结束标志可能是模糊的,一般说来并没有显著的事件做为其之标志。可以把民主体制构架基本建立完毕,并已经有效运行,且进入稳定状态的时刻,定为转变时期结束。具体表现应是民主制度的四大要素三权分立、多党制、民主选举、新闻自由均已得到实现,且已经稳定良好地运行。   由于有的转变工作可以在短期内完成,有的转变工作则必须经历相当长的时间,因此在转变时期结束时,还有相当部分转变时期开始推行的工作,仍在继续进行之中。如民主思想的启发教育、降低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社会道德重塑等等,它们在转变时期开始进行,而并不因转变时期结束而随之结束。对于民主制度的优化建设,更是一个长期不懈的工作。   转变时期总的工作目标,无疑是在中国尽快尽好地建立起良好的现代民主制度。为了实现这一总目标,转变时期本身又应达到一系列子目标。而子目标本身又有子目标,从而形成分层次的目标系统。转变时期的一切工作,及政策、策略、方法、措施等等,都应围绕着逐步尽善尽美地达致这些目标而努力。   转变时期良好进行的一个最重要的先决条件,就是社会必须是严格受控有序的。任何混乱、动荡、失控,都是转变工作的敌人。要注意保持对全社会各个方面的有效控制,保证转变工作的良好有序进行。为此也应尽量缓和及解决原有的及新产生的各种矛盾,尽可能减轻转变工作所带来的冲击及振荡,以尽量降低风险,减轻可能付出的代价,并最好地达致转变时期各项工作的目标。 第二节 转变时期存在的必然性   任何一次脱胎换骨似的历史巨变,都不可能是一朝一夕的事,都有一个发展过程。在中国这样一个只有数千年专制历史,而从未有过真正的民主实践的国家,在这样一个拥有十几亿人口,人民素质还不高的国家,在这样一个拥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各个地区的情况千差万别的国家,在这样一个并不算富裕,许多方面仍然相当封闭落后的国家,在这样一个积聚了大量矛盾,面临各种复杂艰难问题的国家,在这样一个文化传统中掺杂着大量专制意识,对民主还缺乏认识的国家,从专制到民主的巨大转变,也肯定不会是一个短期轻易的事情,必然要经历长时间艰辛地不懈努力,必然要有一个逐步转型的过程。   无论未来出现的是什么情况,转变时期都是必然存在的。不顾现实的可能性,期望立即达到理想化的民主体制,在专制制度甫一垮台,即骤然推行全盘民主化,是极其危险的。有可能不但没有实现民主,反而可能出现失控,出现无政府主义泛滥,出现暴民政治,出现各种形式的破坏,出现社会、政治、经济、军事各领域的普遍性紊乱,甚至出现新的专制。在专制制度垮台与现代民主制度良好稳固地建立起来之间,历史发展的规律决定了必然要有一个渐进的转型过程,必须要有一个有序的、平滑的、受控的转变时期。大事不求速成,企图一夜切换,只会欲速则不达。   显然,肯定会出现各式各样的理论,各式各样的观点,甚至各种有意无意的幻觉,以拒绝承认这一时期的存在。然而,即使主观上搞休克疗法,搞一夜切换,也不可能使中国这样一个巨型国家在短时期内真正达致良好的现代民主制度。不管是否愿意承认,转变时期都是必然存在的客观事实,是不可能消失或躲避过去的。应准备面对困难,准备做长时期的艰辛努力和大量工作。任何急功近利的企图,任何不计后果的盲动,都是在拿中华民族及全世界人民的利益在做不负责任的冒险,都是应该坚决制止的。   东欧一些国家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的民主化过程,有许多中国应该记取的教训。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欲速则不达。而中国的情况,在相当多的方面,比东欧国家更为复杂,更为艰难,因而也更应谨慎持重。正如在专制制度垮台之前,应注意防止消极悲观情绪一样,在专制制度垮台之后,则应注意防止盲目乐观贪功冒进。不应在二十一世纪再犯二十世纪已犯过的错误。不应急躁,而应耐心,不应迷惑于诱人的幻想,而应更具刻苦实干精神。   转变时期也并没有浪费中国民主化的时间进程。一个有理论、有控制、有组织、有步骤的转变过程,才是一条最快最好的民主化道路。同时,这样的一个转变过程,也非常有助于逐步建立起良好的现代民主制度模式,也十分有益于它在未来的良好运行。 第三节  三种民主化方式的影响   无论中国的民主化是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或者大规模民主运动,还是武装斗争的方式实现,转变过程肯定都是存在的。然而,由于转变时期是与专制时期相连接的历史过程,专制制度的结束方式,就是转变时期的起始状况,因此,通过不同方式民主化,其之转变过程也会有一定程度的不同。   如果中国是通过政治体制的逐步改革而实现民主化,即以第一种方式走向民主,则整个转变时期的法定执政权将很可能由中共所掌握。从专制到民主的转变由中共党内的民主力量所主导,转变过程也就伴随着中共自身的民主化再造。社会民主力量也会在这一过程的中实现公开化、合法化,并很可能会逐步发展成长成为能与中共齐驾并驱相互竞争的民主政党组织。转变时期可以以较早的时间开始,但却可能持续较长的时间。   如果中国以第二种方式走向民主,则由民主力量主政转变过程。中共从一开始即做为一个并不具主导地位的左翼民主政党而存在。转变过程会较快较彻底一些。而第一个民主政权的形成方式,其之政权及控制力,对转变时期的各项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若出现第三种情况,则在一定时期内民主政权的后方建设与前方的军事斗争会同时进行并紧密相关,民主体制的构造由于对方的压力而变的较为容易。但许多工作尤其是经济、军事领域的工作,则不得不服从战争的需要。   在具体分析和描述问题时,本书主要以第二种方式,即人民通过大规模的民主运动而推翻专制制度,从而进入建立现代民主制度的转变时期为基本模式。但即使出现第一种或第三种情况,这里所讨论的问题及得出的结论,仍然是有效的,有很大意义的,只会有程度上的差别,而不会有根本的不同。   正因为转变时期是一个独立存在的历史环节,它究竞以何种方式起始,就不是一个主要因素。因此它所面临的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和方法都是基本相同的,本书随后的讨论也就具有普遍意义。尽管会有起始状况和少量外在条件的差异,历史的发展还是有其之固有的趋势和规律,并不会有根本的改变。 第六章  转变时期三原则   在转变时期,应始终不渝地坚持缓进原则、承善弃恶原则和团结原则。要以此三原则的坚定实施,保证转变过程圆满顺利地进行,保证现代民主制度的良好建立。 第一节 缓进原则   缓进原则,就是在进行转变工作时,在时间、空间、层次三个方面,均采取受控有序的缓进政策为主导原则。在整个转变过程中,应审时度势,谨慎缓进,步步为营,稳打稳扎。每次只有计划有控制地前进最符合当前实际情况的、条件具备时机成熟的一个步骤。通过一个个阶段目标的达到,积小胜为大胜,经过较长时期坚韧不拔的努力,最终在中国建立起良好的民主制度。   缓进原则的思想核心,就在于实事求是,正视困难,不企求一夜之间解决长时期积累下来的大量问题,不企求朝夕之间完成一项伟大的事业,以谨慎负责的态度,分期分批的工作,来清除专制制度的残骸,稳步有效地建立起良好的现代民主制度。大事不求速成,这是人类文明历史所留下的一个宝贵经验。   东欧一些国家欲速则不达的民主化经历,为中国提供了前车之鉴。中国的情况更为艰难,更为复杂,也更应谨慎。应看到一个巨型国家所具有的巨大惯性,过急的转弯有可能导致出轨,有可能堕入深渊。应看到消除数千年专制制度留下的阴影,需要长时期艰辛的努力和多方面的缓冲。应看到制度可以一夜改变,人们的思想认识却不可能马上来一个大转弯。应看到在黑暗中住久了的人,走入阳光要有一个习惯的过程。应看到一个巨型国家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方面根本性的转变、从而建立起一个新的社会制度,是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的。这些都规定了只有采用缓进原则,中国的民主化进程才能取得圆满成功。   同时,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也需要进行理论上和实践上的不断探索,在一步步的优劣验证中前进,最终达致最适合中国实际情况的良好的现代民主制度。中国的确应该广泛学习虚心采纳世界各国民主化过程和民主制度模式的优秀经验,人类文明的发展也是有其之共性的,但由于文化传统,历史过程,现实状况和资源约束等各个方面的巨大差异,不可能有哪一种现成的民主化过程和民主制度模式恰好适合于中国。中国人民必须靠自己的努力,通过渐进的方式,逐步探索并找到自己的最好的民主化途径,逐步建设起最适合于自己的民主制度。   在这一阶段,国内外急功近利的压力会很大,各种怀疑、批评和不满都会出现。民主政权要有信心和毅力。不要追求表面上的好看,不必在乎他人的毁赞,要敢于坚持走自己看准了的道路。 一、时间上的缓进原则   时间上的缓进原则,就是在每一个时间段内,只进行条件俱备的转变工作,只解决力所能及的部分问题。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通过一个个工作的完成,一个个问题的解决,最终完成整个转变过程。它是缓进原则里最主要的一个方面。既体现在空间上的和层次上的缓进原则之中,也体现在整个转变过程之中。   时间上的缓进原则,也反映了这样一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即任何一个事物的诞生、成长、成熟,都必须经历一个时间过程。任何领域的转变过程,都是由大大小小一系列可划分的步骤组成。一个步骤只有在其前步骤完成后才能开始,而在它完成后其后步骤才能进行。每一个步骤都需要时间,因而在时间坐标上也就不可能不是一步一步前进的。如果把所有步骤不分前后顺序的一起进行,则只会造成混乱,造成损失,欲速则不达。   从专制到民主,是人类文明发展历史的一次巨大的跃升。它包含着行动和思想两方面的根本性转变。在实践方面,要把专制性政治体制改变成民主制政治体制,把党有统治型经济改变成自由经济,把党指挥枪改变成国指挥枪,把腐败改变成清廉,把人治改变成法治,把落后改变成现代,把愚昧改变成文明,所有这些都要做大量的各种工作,解决各种问题,处理各种矛盾,消除各种阻碍,都需要时间,需要一步一步一点一滴地努力。   在思想方面,人民真正认识民主,学会运用民主权力,参加民主实践,积累民主经验等等,都需要时间。人民的思想观念,思维模式,价值取向,甚至感情习俗等等,也都需要时间进行逐步调整。人民从重人情而轻法理,到习惯于遵守法律,再转变成到树立起守固的法律意识,则可能需要一代人以上的时间。兴盛起民主文化,建立起民主传统,使人民成为民主制度自然地拥护者和坚持者,更是一个较长时期的工作。这些都需要有一个逐步前进的过程。相比较而言,人民思想方面的工作比行动方面的工作,更为艰难,更为复杂,更为长期,更为深刻,也更需要不懈的努力。因为行动是易控的,思想则是难控的。而思想又是行动的前提,没有思想就没有行动。应通过长期的循序渐进的启发、培养和教育,通过不断地民主实践,最终使民主思想在这个十多亿人口的大国牢牢地扎下根。   无论对转变时期的哪一项工作,都应做好行动上和思想上两方面的前期准备。通过其前步骤的圆满完成,行动方案的充分准备,所需资源的全面到位,使其之外在条件达到基本满足。再通过宣传教育,通过民主协商,通过各种活动,通过典型示范,甚至通过公民投票,使人民的思想认识基本成熟,从而使其之内在条件达到基本满足。只有在此时,才可进行这一项工作。例如,自由地选择居住地,是人民的一项基本权力,但绝不可在转变时期前期一下子放开,那样只会造成大规模的混乱。而应待到私有化工作基本完成,经济运行状况良好,并通过长期的经济发展和调整,大幅度降低了不同地区人民生活质量的差距后,才开始着手进行。在思想方面,应使人民认识到,无论在哪里工作和生活,对于每一个具体的人来说,都有利弊得失。不要盲目行动,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决定。要告诉人民,你具有选择权力,你愿意时可随时使用这个权力,但不应无目标地使用这个权力,也不必立即使用这个权力,请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仔细权衡斟酌。   再如对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要考虑到自由经济的购买能力,一批一批地拍买,用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全部完成。如果在短时期内不计后果强行抛出,则一方面卖不起价,大大降低国库的应有收入,影响国家转型所需的大量资金。另一方面也会冲击整个经济体系,造成混乱和大幅度经济衰退。   依据缓进原则,转变时期在不同转变方向上的转变速度,也是依具体情况而定的,可快可慢,不要求整齐划一。相对而言,军事国防体制转变宜急不宜缓,宜快不宜慢。因为军队是国家的一个重要基础,牢牢掌握住军事力量,才能保证转变时期不出大问题。政治体制转变则可先快后慢,既要保证转变时期初期民主政权构架基本完善,能够有效地领导全国人民进行民主化,又要保证政府拥有较大的权威,保证转变过程顺利进行。经济体制的转变则是一个较长周期的事业,它既复杂,又涉及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宜谨慎从事。而人民思想认识的民主性转变,则有其自身的内在发展规律,是一项长时期的工作,只能相应长期教育疏导,不可能有任何强制方法。各个方向的转变又形成一个协调的总体,许多转变步骤都不是哪一个领域单独进行所可以完成的,只有各个方向的工作都适时满足要求,才能顺利达致目标。   当然,在整个转变时期,总体上应始终不渝地坚持遵循缓进原则。但对于每一个具体事项,主要指实践行动方面,则可以在时机成熟时进行精心准备的中、小步伐的突击。如条件基本成熟后,住房市场可在某一时刻一下子放开。再如的一些新的措施或法令,可在某一时刻切换旧的措施或法令。总之,在思想方面,只能是渐进的,而在行动方面,则可以是步进的。 二、空间上的缓进原则   空间上的缓进原则,就是在进行一个步骤的转变时,哪个地区的条件成熟了,就在那一个地区展开此项转变工作,有先有后,分块前进。通过每一个地区转变工作的完成,最终完成全国范围的此一项转变步骤。之所以采取这个原则,在于应正视地区之间内外在条件的差异,实事求是地工作。不强求一致,不要一窝蜂,不搞一刀切,既可避免由于条件不成熟而给转变工作带来的阻力和损失,也可避免条件已经成熟而不能前进给转变工作带来的迟误和机会损失,以最佳地达致转变过程的目标。   中国有近千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各地区之间的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有相当大的差距。中国有十几亿人口,有56个民族。各地区之间的人民由于历史、地理、文化传统等各方面原因,思想观念人口素质等方面也有不小差异。加上城市、乡镇和农村之间由于生产生活状况的不同而带来价值取向等方面的差异,企求用简单的方法处理复杂的问题,不讲实际情况,不分青红帛白地要求各地区同步走,可能会造成混乱和损失,可能不是最好的工作方式。只有采用空间上的缓进原则,区别对待,逐渐铺开,才最有利于所有地区人民的利益,最有利于转变工作的顺利进行。   显然,这个原则只适用于涉及地区差别的转变工作范围,而不是说对所有转变工作都应如此。军事、外交、国家性法令、中央政府构架等转变方面,不涉及到这个原则。政治体制转变有部分方面如地区性民主选举等要采用这一原则。而此原则最主要的应用范围,是经济及其相关领域。一般而言,许多经济领域的转变工作,应先经济发达地区,后经济落后地区,先人民思想观念基础好的地区,后人民思想较为保守的地区。如私有化步伐,放开就业市场等工作均应如此。但对于一些特殊经济方面,如住宅商品化问题,则应住房不紧张的地区先放开,房屋价位低的地区先放开,这样经济欠发达地区就有可能率先转变。总之,按实际情况实际需要办事,灵活运用这一原则,以国家和人民的最大利益为导向,把转变工件做好。   以空间上的缓进原则指导转变工作,也有助于人民思想认识观念的加速转变。相对而言,人们思想的转变比外在形态的转变更为困难。一些地区率先开展的转变工作,具有示范作用,其它地区人民可以实实在在地看到转变的成效,看到自身要迎接的变化,做好思想上心理上的准备,从而使这些地区的转变工作易于顺利进行。   同样,在一些地区率先开展转变工作,也具有实验性质,能够发现工作中的和现实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相应对策,从而使其它地区的工作少走弯路,少遇麻烦,少受损失。 另一方面,应注意防范不同地区不同转变进度可能带来的问题,防止有人利用不同地区间暂时的政策差别而进行的不良行为。应事先有所准备,应注意地区间的沟通与合作。同时,还应注意地区间结合部可能出现的问题,注意跨地区的问题。还要注意保护较后转变地区人民的利益,并注意防止地区性歧视政策,防止地方保护主义。   采用这项原则,应在与地方政府广泛协商的基础上,由中央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安排。可以给地方政府较大的处理权限。但对重大问题,中央政府具有指导权或否决权。中央和地方都应注意地区间地协调,注意政策的连续性,并应提高政策制定和执行的透明度,在人民的广泛参与下完成转变工作。   还应注意一个问题,即除非特别必要,则尽可能不要分地区各自前进,应尽可能全国统一行动。即便实属必要,也应考虑尽可能加大地区面积,不应人为夸大地区间的差距,不应对于细小的地区采用这一原则,以减少工作的强度和复杂程度,降低协调的困难,避免地区间的磨擦和不团结。一般应以省级以上或至少数个地市级行政区为地区划分标准,以利于转变工作有序受控地进行。 三、层次上的缓进原则   层次上的缓进原则,就是在进行一个转变步骤时,依据现实状况,分层次地实施转变。哪个层次的条件成熟了,就展开哪一个层次的转变工作,有上有下,逐层前进。通过每一个层次转变工作的完成,最终完成整个系统的转变步骤。   采用这一原则的原因,在于正视不同层次之间情况的差异。有的层次的工作较易进行,有的层次的工作较难进行,而有的层次的转变,必须或最好在其相关层次的转变工作完成后再进行。应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该分层开展的工作就分层推行,不要强求一步到位,不要强求一齐上,以最好地达致转变目标。   在转变过程中,如果某项转变步骤可以在整个系统一次切换,当然是最理想的情况。但在许多时候,采用层次上的缓进原则是相当必要的。因为一个层次的工作完成了,往往使得另一个层次的工作有了依托,便于开展。同时也从中积累了经验,解决了出现的问题,做好了思想上和精神上的准备,使得进一步的工件较易顺利进行。如选举工作,因为人民从未有过民主经历,一上来就进行总统直选,是有可能造成混乱和政局失控的。应该先地区性民主选举,再国家议会民主选举,最后如有必要再进行总统直接选举。这样才有助于民主的正常进行。   与空间上的缓进原则不同,层次上的缓进原则适用于经济、政治、军事等各个领域。如应先拍买中小型国有企业,再拍买大型国有企业。再如军官升职换单位,可由上级军官开始实施,逐层推广于下级军官。还有定量考核,可由普通公务员开始,逐步推升于高级公务员。对于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的转变工作,也可采用或借鉴这个原则。要抓住精髓,依自身具体情况实行。   采用这个原则时,应注意由于转变速度的不同,而造成不同层次的利益差别。应尽量照顾各个层次的权益,必要时可以采用一些临时措施,也可以给予一定补偿。同时也应有一个公开的时间表,列明不同层次的转变时间,使不同层次拥有共同的方向感,减少矛盾,降低可能遇到的各种阻力。   转变层次的划分,也应科学系统,符合实际情况。通常应以内外部状况显著区别做为分层的依据。为了便于工作,也可以以自然或行政界限划分。这个划分也应有利于转变工作的进行,太细或太粗都不可取。 四、需要注意的问题   做为转变时期里始终应该坚持的一个主要原则,缓进原则也要以受控为基础条件。没有强力控制,就不可能有有条不紊、有计划按步骤的缓步前进。失控只会带来盲目速进或停步不前,带来没有方向不顾实际不计后果的盲动,带来混乱和损失。受控即意味着各级政府拥有较大的全局控制力。对于总体转变规划,主要由中央政府统一控制。每一个地区的转变工作,地方政府可以有较大权力。这种坚持缓进原则的控制力,肯定以人民的全面支持为依托。同时,在法律制定上,在新闻舆论上,也必须给予大力支持。   民主政权坚持以缓进原则指导转变工作,将会遇到来自两方面的压力。一方面会有专制制度的残余势力千方百计地阻止转变工作的进行,降低转变的速度。有可能出现各种谣言、阴谋、甚至破坏。民主政权必须坚定地与之做斗争,不可优柔寡断,过于软弱。当然,也应有制度上的措施,如设立申诉机构和制订相关的法律,对于一些思想一时转不过弯或个人利益受到损害的少数群众,必须允许其提出申诉,甚至寻求法律支持。对于确实有问题的地方,应做出相应补偿,或对政策做出适当调整。相对而言,这一方面的问题不会太大。另一方面,也会有盲目乐观者,会有死搬教条者,会有自以为是者,甚至会有争权夺利者,抬出各种理论,使用各种方式,要求加快转变速度,甚至要求搞一夜切换,要求搞休克疗法,即不坚持缓进原则。对于这类要求,民主政权首先应仔细加以研讨,合理的部分可以参考,不合理的则必须坚决予以拒绝。民主政权一定要有主见,要顶得住压力,要敢于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负责。由于采用缓进原则必须采取一些临时性特殊措施,以加强民主政权的控制力。这股激进势力还有可能给坚持缓进原则的人扣帽子,罗列罪状,甚至进行个人攻击。民主政权主要领导人应做好思想准备,不要怕被误解,不要怕受委曲,应以民主大业为重,以自身长期不懈的努力来证明自己,让事实说话。当然也可以进行公开辩论,可以进行民意测验。对于争论很激烈的大的转变步骤,应多做群众思想认识方面的工作,也可以让人民投票来做出一些取舍。   最需要也最难以坚持缓进原则的时候,是转变时期初期。由于专制制度刚刚崩溃,许多人沉浸在兴奋之中,易于过份乐观,易于低估困难。加上对专制制度的深刻厌恶,和急切地希望早日赶上发达的民主国家,不顾条件和可能地要求速进,甚至搞休克疗法搞一夜切换的压力会很大。而此时专制势力还有力量,一些专制因素仍然存在,矛盾斗争非常激烈,是民主化过程最困难的时候,因而也是最应谨慎小心坚持缓进原则的时刻。此时应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强民主政权的控制力上,能不动的地方先尽量不动。到民主政权稳定地建立起来之后,再逐步推展转变工作。缓进只是原则,并不意味着任何时候速度都一样。总来说,转变速度应先慢后快,随着条件的好转而逐渐加速。   在坚持缓进原则时,也应时刻注意达到其之另一目标,即以缓进来缓和矛盾,以缓进来照顾各方面的利益,以缓进来达到妥协和容让。最终体现出民主制度和解、和平、和融的真谛。社会制度的根本性转变,更甚于改朝换代,必将是一次巨大的社会利益的重新组合,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冲突会非常激烈。只有通过缓进,通过一步一步的调整,一点一滴的补偿,缓解矛盾,照顾到方方面面,从而逐步建立起新的社会利益平衡点。   在坚持缓进原则时,还应注意在时间上、空间上、层次上三个方面齐头并进,组成协调一致的转变方案,共同指导转变时期的工作。尽管有些转变工作,只需采用其中之一个或二个方面,但它们不是分裂的,不是互相排斥的,对一些重大的转变,它们可以同时采用,而且很可能会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不必清楚地分割它们的界线。 在坚持缓进原则时,也必须依靠各方面各个领域的专家。他们有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对于如什么时间,采取什么样的转变步骤,在什么地区先开展,怎样划分层次等等问题上,最有发言权。当然,人民的民主思想观念水平,是坚持缓进原则的保证。应由人民广泛参与,才能真正达到转变的目的。 第二节 承善弃恶原则   承善弃恶原则,就是对专制时期遗留下来的东西,凡是好的,应该保留的,都继承下来;凡是需要改造的,就予以改造,然后接收下来;的确是专制制度的糟粕的,要坚决抛弃。既不要泛政治化,不要把一切都视为专制制度的残渣余孽,不要把一切都推倒重来,又不可对专制因素姑息养奸,必须坚决打击。坚持这条原则的宗旨,就是区分善恶,承善弃恶,以最小的代价,最快最好地完成转变时期的工作。   在中国的民主化过程中,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有大量的困难要克服,应把有限的资源用到最需要的地方。而每建设一个新的东西,都需要付出巨大的精力和花费,都要冒一定的风险,都要花一定的时间。同时新的运作也需要时间、费用、精力去熟悉和积累工作经验。人民也需要有一个接受的过程。所以如非确实必要,不应轻易提出新的东西,不应轻易去搞新的建设。对旧有的东西,能不动的就不动,能缓动的就缓动,能小改的不大改,能不抛弃的,就不抛弃。只要是可以继承下来的,就继承下来。千万不要一切推倒重来。应看到许多东西,如物质的和科技的东西,都是中性的,与政治制度的改变没有关系,无需推倒重来。还应看到自由经济已经有了发展,民主力量在长期斗争中已取得相当成果,都应该继承下来。而对于政府构架、军队构架等等,能用的就继续用,可以暂用的就暂时使用,需要改造的可予以改造,的确需要完全推倒重来的才推倒后重新建设。应把主要精力一方面放在消除如腐败、特权等专制因素上,另一方面放在建立民主政治体制和与其相关的各项转变工作上。对于没有必要新建或改动的地方,坚决不去浪费有限的资源。   坚持这个原则的意义,也在于珍惜人民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一点家底,珍惜国家和人民的每一分钱。能不花钱的地方就不花钱,能少花钱的地方就少花钱,为转变工作节省下急需的资金。因此对于能够继续使用的东西,就不求全责备,继续予以使用。对于能够稍作改动就可以继续使用的,也不应建新的,因为改动总是比较容易,花费较少。即使对于必须新建的,也应尽量利用原有的东西,少花钱多办事。   坚持这个原则的意义,还在于清楚地认识到,传统、文化、习俗、自身特征等对社会有着巨大而深刻的影响,看到这些因素本身是不可能突变的,任何理想化的强制行为都只能归于失败。因此能继承的东西就应该尽量继承,确实必须抛弃的才予以抛弃,确实需要新建的才予以新建,只有这样才能事半功倍,才能最快最好地达致民主事业的主要目标。   坚持这个原则,也十分有利于减少矛盾,有利于降低阻力。转变过程就是社会重建过程,不可能不打破原有的利益关系布局。虽然民主政权完全应该消除各种专制因素,不惧怕得罪人。但也还是应该尽量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尽量少搞新的,尽量利用旧的,尽量少做调整,就有利于减少矛盾对立,有利于转变工作的推行。   承善弃恶原则,对于所有领域都具有指导作用。相比较而言,承善最适用于经济领域。应将经济建设的成果毫无保留地继承下来,经济体制上的东西也以改造为主。在经济领域基本上不存在抛弃问题。弃恶则最适用于政治领域。也就是要坚决抛弃各种专制因素,兴建起民主政治体制。但对于前政权的政策,该继承下来的也要继承下来,如坚决捍卫国家的主权、统一和尊严等。该改进的就改进,如计划生育政策,应继续执行,但要加强疏导,尤其是以经济方式奖优罚劣,和积极帮助人民进行思想观念的转变等。军事领域主要应以改造为主,该继承的继承,该抛弃的抛弃,但绝对不能解散后重建,那样不但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还会造成相当大的危险。科技、教育界亦以继承为主,当然有许多东西要逐渐改进。文化、思想、观念上有一些应该抛弃的东西,但这不是短时期的事,非经长时间的启发、宣传、教育和实践不可。   坚持这一原则的阻力,来自两个方面。抛弃丑恶的东西,虽然也会遇到抵抗,但在民主化的历史大趋势面前,这些东西更多地表现为垂死挣扎,不会有太大的作为。更应该注意的则是来自同一个方向的压力。应防止一些人感情用事,出于对于专制制度的极度厌恶而有可能把中性的东西政治化,把不需要推倒的东西推倒,把只需改造的东西打烂。也应坚决防止激进倾向,防止不顾实际,贪新求洋。防止漠视本民族的特征和喜好,搞无意义的模仿。还应坚决反对好破坏而不事建设的流氓习气,反对好大喜功,做华而不实的表面文章,而不是真实的努力。反对以似是而非的口号盎惑群众,反对以专制制度下改朝换代做的那一套来搞民主建设。只有坚定地坚持这一原则,才是掌握了民主的真谛,才真正有益于国家和人民。 第三节 团结原则   团结原则,就是应尽力团结尽可能多的人。在专制制度向民主制度转变的这个特定时期,它主要意味着应以顺利良好地通过转变时期为要旨,不纠缠于历史,对专制时期具体的人和事采取既往不究的态度,稳定人心,减少矛盾,降低阻力,争取支持。把着眼点放在立足现在,面向未来上,以和解、和平、和触的姿态进行中国的民主化工作。   坚持团结原则,就是要清楚地认识到专制制度本身的严重毒害性,不要把专制制度的罪恶都归究到个人身上。应着重批判专制制度的罪行,全力清除残存的专制因素,尽快改变专制性思维模式和思想观念,从制度上、思想上彻底消灭专制制度。而对于曾经以各种方式涉及到专制政权及其各种组织的人,包括涉及到专制制度的一些罪行的人,应一律不究既往,坚决不搞镇压,坚决不搞报复,坚决不搞清算,坚决不搞迫害性运动。转变不是革命,不得要任何一个人的命。而且还要尽可能少伤害人,不要求全责备,不要四处树敌。应看到这些人绝大多数都是受欺骗者,是受胁迫者,也是专制制度的受害人。民主政权必须坚持民主原则,团结、信任、关心、照顾每一个人,包括以前反对过自己的人,也包括至今仍坚持反对自己的人。任何人只要在民主体制下依法行事,他就是人民中毫无差别的一员。   讨论团结原则,就不可能不涉及到前专制政权的执政者共产党人。应看到绝大多数中共基层党员也是专制制度的受害者,看到党内民主力量为推翻专制制度做出了极为重要的贡献,看到在前共产党人中有许多具有正义感和良知的人,看到他们中有大量不满专制制度的黑暗和腐败的人。只要这些前共产党人愿意,民主组织就应毫无保留地接受他们,把他们做为民主力量中完全平等的一员,做为民主制度的坚强柱石。即使对于民主体制下的共产党人,民主政权也应尽力团结他们,尽力争取他们的合作,尽力帮助他们改变成民主性政党。任何人都绝不会因为自己的政治主张和信仰而受到迫害,任何人都不会因为他们的历史而受到歧视,这就是民主原则,也就是团结原则。   为了使得团结原则得到真正贯彻执行,必须采取几方面的措施。首先应制订相关的法律,具体规定不得追究专制时期一般民众涉及各种事物的相应责任,不得秋后算帐。也就是要在转变时期一开始,即颁布“大赫法案”,以法律明确确定,任何人任何方面,都不得以法律追究专制时期的人和事。政府或个人如不遵守此条,则以违法论处。对确实对人民犯下重大罪行的负主要责任的极少数人,也应采取“新罪重判,旧罪轻判”的处理原则。即对在专制制度垮台后民主化进程已经开始时,仍进行各种破坏捣乱等企图复辟专制制度的违法行为者,要坚决打击,决不手软。而对于在专制时期犯下较大罪行的主要负责人,则应考虑到当时的环境状况,从轻处理。对于一些较为复杂的情况,如虽非重大罪行,但确实对一些人造成了伤害或损害的案例,则应尽可能以经济培偿等各种形式的补偿来处理。   同时,应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为他人“记黑帐”。除了规定的执法及户籍机关可以保存公民的相应材料外,必须全面销毁专制政权所搞的个人档案及各种“黑材料”,消除当事人的顾虑,也从而消灭了专制制度奴役镇压人民的一个手段。对于执法及户籍机关保存的材料,也应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个人有权查核自己的部分,对于不实之处可以上诉。而除非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任何人或组织不得查阅或利用他人的材料。   民主政权也应以各种政策来体现团结原则。如对于军人,凡是执行上司命令的,都无任何个人责任。对政府机关人员或公务员,不搞大换班,不搞任何形式的清洗,能留用的尽可能留用。即使对前政权的官员,也要给出路,欢迎加入民主组织,有才干的继续发挥其才干,没有才干的去做力所能及的事,不做任何歧视。民主政权的这方面工作的运行,还必须白箱作业,使公众能够清楚地看到政府在干些什么,既监督了政府的行为,又保证了人心的稳定。   当然,在转变时期初期,也会有些人基于专制制度下的经验,而带有各种疑虑。民主政权应以实际行动使他们明白,民主和专制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制度,尊重和爱护人民是民主制度的本质。民主政权绝不会允许一部分人去压迫另一部分人的。况且民主制度的基础在于法制,任何人包括政府本身都不得违反法律。同时民主制度也有着公开而正常的游戏规则,绝不可能为了争权夺利而互相扣帽子打棍子以莫须有的罪名大搞迫害,也不可能出尔反尔,过河拆桥,阴谋阳谋。相反,为了赢得每一个选民手中的选票,各民主组织会尽力争取选民的信任和支持。   在转变时期初期,还应坚决反对少数人利用群众对专制制度的愤恨情绪,而扇动一些人去搞报复,搞清算。一些人在专制时期被迫或受骗做过这样可那样的错事,清算风一刮必定会搞得人人自危,社会局势动荡不安,会制造新的矛盾和裂痕。而且许多人既是受害者也是害人者,这种清算本身只能使更多的人受到更多的伤害。要通过法律反对清算,反对激进,反对狭隘,反对无政府主义,反对靠迫害他人而升官争名。应帮助和教育人民学会宽容,学会妥协,要使人民明白,团结才符合每个人的最大利益,因为历史或其它原因而无休止地争斗,只会造成两败俱伤。要逐渐把人民培养成负责的、成熟的民主国家的主人。   坚持团结原则当然是民主原则的一个具体体现。另一方面,它还具有的重大意义,就是可以稳定人心,防止发生动荡不安。这对于转变时期是极其重要的。坚持团结原则的还有一个作用,是减少进行民主化建设的阻力,瓦解民主制度的敌对势力。它也能够避免产生新的矛盾,抒缓人际关系,为民主造成和解、和融、和平的新局面。 第七章  民主教育   转变时期一开始,即应马上开始进行全国性的、全民性的、大规模的、长时间的、深入到社会各行各业、各个层次、各个角落的民主教育运动。它将贯穿整个转变时期,且没有正式结束的时间。它将落实到每一个人,无论他是什么人。它也应是转变时期唯一的一场在法律基础上的、由民主政权统一指导的、大规模的群众性运动。   这场运动的起始,应由民主政府和民主组织,遵照相应的法律,全力推动。经过一段时间后,逐步转为人民的自我教育为主,正规教育为辅。它的重点在转变时期前期,最困难最重要的时期也是转变时期前期,此时应付出最大的努力和最多的资源。一旦民主教育工作走上正轨,人民就会自觉自愿地去学习民主的思想理论和政策方法,以指导自身的民主实践,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力,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决定民主政府的领导人,并监督政府部门的工作。   为了保证有序正常地开展民主教育工作,应有相应的法律和政策来规范这场运动。法律应粗,主要是定出总体方向,政策宜细,以便随着人民思想观念的前进和形势的变化,即时做出相应的调整。这场运动的性质是非强迫性的、非破坏性的、启发性的、建设性的。它的唯一目的是帮助人民掌握民主思想,提高民主认识,以尽快尽好地投入民主制度下的自由幸福的新生活。 第一节 民主教育的意义   思想是行动的源头。无论在什么时代,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心所向都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因素。因此,只有在民主成为全体人民的坚定信念和行为准则时,民主制度才能算真正建立起来了。 中国从未有过真正民主的历史,人民也从未见过真正民主的具体模样。当社会体制从专制制度的轨道转变到民主制度的轨道上来时,人民的思想认识并不会随之发生突变。或多或少的无知、佰生、迷惘、误解、耽心及不知所措是难以避免的。必须通过民主教育来使人民真正切实地认识民主制度,使人民的思想民主化。而专制制度的愚民政策又始终对人民搞闭塞视听,并进行各种的欺骗宣传和专制思想的强制灌输,致使许多人的思维模式和价值观念或多或少存着专制性黑点和误区,也必须通过民主教育给予校正,使他们掌握先进的思想方法。同时,由于专制政权一直到人民当成役使的工具,不允许人民有自己的头脑。长时间的压抑使得一些人或多或少丧失了独立思考独立判断的能力,丧失了责任感和自信心。必须通过民主教育来帮助他们树立起独立人格,能够正常地行使自己手中的民主权力,不会成为被欺骗的愚弄的对象。所有这些,都必须依靠民主教育,必须依靠人民不断提高民主意识和对民主制度的认识来实现。   一个民族,一项事业,如欲取得成功,必须要有一种精神。中华民族的奋起也一定要有一股巨大的精神力量。专制制度的垮台,转变时期的开始,为民主体制的确立和最终在中国建立起良好的现代民主制度奠定了外在基础。必须同时通过民主教育,通过社会思想观念的重塑,使先进的、文明的、最适合于良好的现代民主制度的思想观念,成为人民的精神主导。这样才能为民主化进程及良好的现代民主制度的运行提供内在动力。只有内外在因素相结合,才能顺利良好地渡过转变时期,才能建设起国家富强人民自由幸福的民主中国。   民主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把人民的思想观念完全转变到民主的轨道上来。应该通过民主教育,使人民逐渐认识和掌握民主的真谛,从而培养、提高、坚定、成熟人民的民主理念,使人民成为推护民主制度的中坚力量。   应该通过民主教育,宣传民主体制的方方面面各个细节,使人民认识它们,理解它们,拥护它们,参与它们,坚定地维护或执行它们。如三权分立,新闻自由,多党制,民主选举等等民主要素,都必须在人民真正认识充分理解的基础上,才能有良好的民主效果。同时,应该通过民主教育,告知人民为了顺利地进行转变,民主政权所采取的一系列原则、政策、途径和措施,得到人民的广泛赞同和肯定,使人民自觉自愿地进行,并监督政府执行。如转变时期三原则、私有化政策、福利政策等等,都需要得到人民的认同才能很好地执行。   应该通过民主教育,使人民熟知宪法,参与宪法和法律的制订和修改,坚定地维护它,自觉地遵守它,使它真正成为名付其实的社会运行基准。与其相应的,就是在全社会树立地牢固地法律意识,人人遵守法律,人人维护法律的尊严。通过宪法及遵循它所制订的法律,为社会营造一个公正安全的围栏,所有人都可以在其中自由地驰骋,任何人跨越围栏都必将受到严厉制止。   应该通过民主教育,通过其它的相应努力,逐渐增加社会文化传统中的民主因素,清除专制糟粕,使社会文化传统与新时代新生活相适应。应在人民中间建立起良好的道德风尚,提倡“团结,忠信,公正,敬业,礼貌,侠义,廉洁,知耻”。应激发人民的民族热情和自豪感,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民族精神。通过扎扎实实地努力,使中华文明走到人类文明发展的前列。   应该通过民主教育,来配合人民的民主实践,使人民清楚自己的民主权力和义务,顺利良好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力,卫护自身和他人的正当利益,并积极投身于国家民主制度的建设。   同时,也应通过民主的教育和实践,使人民对民主体制增加信任,学会运作,积累经验,坚定信念,使人民本身和民主制度两个方面,都逐渐走向成熟。 在转变时期,也必然会有人打着民主的旗号从事不法或不适当的活动。应通过民主教育,使人民拥有判断是非,识别真假民主、优劣民主的能力,防止偏激,防止不负责任,防止无政府主义,防止暴民政治,使转变过程能够受控有序地进行。   民主教育是一项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关键工作,它进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关系到全世界总体形势的变化。民主政权的各个方面,所有民主组织,都应该全力促进这一工作的良好进行。 第二节 民主教育的方法   转变时期一开始,民主政权即应制订颁布有关开展民主教育运动的法律。民主政府随即依法出台系统的政策和配合措施,与全社会各个方面一道,在全国大力推行民主教育运动,并保证其有序有控正常顺利地进行。各个民主组织也应全力参加和推动民主教育运动,并在运动中完善和扩大自己,巩固民主制度的基础。民主政府及各民主组织,还应投入相当大量的资源来进行这方面的工作。政府应有正式统一的民主教育运动指导机构,民间也应有各种以民主教育为已任的组织。   民主教育运动应以三个侧面开展。其一是以法律和政策的形式,由民主政府和民主组织推动;其二是发挥新闻舆论文化的启发教育引导作用;其三是人民通过参加民主实践而进行自我教育和提高。转变时期初期由于情况的特殊性,应以第一、第二侧面为重点。随着转变工作的前进,人民民主认识的提高,逐渐变化为以第三侧面为重心,第二侧面为辅助的长期稳定状态。国家正式教育部门则应对学生进行民主思想理论方法的正规教育,使中华民族的下一代成为民主制度的坚定的卫护者。   在民主教育运动中,应以各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军事系统、乡村街道等行政划分为单元,组织进行各种民主教育活动。通过学习、讨论、座谈、竞赛、演讲、辩论、测验、模拟实践等各种方式教育人民,也可以通过文化娱乐活动,趣味比赛等群众喜爱的方式进行。应注意教育对象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方式。应细致全面,应结合实践,应具体实际,而不要只讲空头理论。应针对各种具体课题,采取各种方法反复教育。只要能使人民群众从中得到民主教益,任何正常有效的形式都可以采用。   民主政权和民主组织应随着民主教育的进程而提供各种教育资料,并应派有经验的民主人士前往各单位进行教育指导。这些民主人士应由政府官员、民主组织成员、专家学者和各单位的先进分子及志愿人员所组成,事先应接受相应的培训。他们只进行民主教育的指导工作,不拥有任何其它权力,也不得干涉该单位的任何工作。各单位也不应设专职民主教育人员,而可由民主教育的积极分子兼任组织工作。   各级民主政府和民主组织,也可以在节假日组织大型社会活动,如民主游行,各种仪式,人民集体宣誓,大型宣传民主思想的文化娱乐活动等等,在全社会营造民主教育的气氛。政府官员、社会名流也应积极参加运动,更应以身作则,通过具体形象来体现民主的含义,以自身的影响力来发挥推动民主教育的作用。民主政府和民主组织还可以通过典型推广,互相交流及颂优贬劣来推动民主教育工作。同时也可以通过介绍民主国家和地区的民主情况和先进经验等来教育人民。   新闻舆论文化是民主教育的另一大课堂。应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通过文学、书籍、电影、戏剧、录像、音乐、艺术等文艺形式,通过民主活动和民主实践的报道,通过讲座、学习、评述、讨论,通过理论和案例的分析,通过艺术形象的构造,通过对民主的颂扬和对专制的批判,造成全社会学习民主知识参加民主实践的氛围,进一步启发教育人民,使这场运动更加深入彻底。   民主教育更为重要的一环,是通过民主实践使人民进行自我教育。人民通过参加法定的人民民主方式,通过行使自身的民主权力,将深化对民主的认识和理解,真切地体会到民主的意义,并带来民主的经验和信心。通过参加如民主选举,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选择参加拥护的政党组织,监督政府的各项工作,自由地决定自己的生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通过廉政建设,法制建设,转变工作的进行,社会的进步等等民主实践活动,人民会以亲身体验来教育自己,达到了民主教育的目的。只有实践与学习相结合,才能最好地掌握和拥护民主,才能使人民成为民主制度的坚定支持者   从长时期的观点来看,人民素质的提高和拥有民主思想观念的新一代的成长,是民主制度更美好的未来。在转变时期,即应改造青少年学校教育的教学内容,抛弃专制思想和专制糟粕,进行民主理论的学习,民主方法的训练,民主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的培养,把新一代造就成民主制度建设的优秀人才。   民主教育运动,只能是启发性的,建设性的,以实事求是,潜移默化,寓教于乐为主要方式方法,绝不应搞强迫,不搞强制灌输,不搞功利诱惑,不搞恐赫欺骗,更不搞任何形式的迫害。民主教育活动也不应占有生产时间,不应过于频繁,不应影响人民工作和生活的正常进行。要有详细的规定来规范这些活动,要保证民主教育最符合人民利益和民主制度建设的需要。 第三节 民主教育的内容   民主教育的内容,重点应是民主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应使人民懂得什么是民主,怎样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力,使人民体会到民主的基本含义。通过掌握民主的基本原理,并使用民主的基本方法参加民主实践,使人民逐渐形成民主性的思维方式,培养成民主性思想观念,使人民的思想民主化。对于有兴趣,有能力或有需要的一部分人民群众,也可以同时进行民主理论的学习和探讨。通过实践而进一步总结理论,通过理论的完善来指导实践。经过不断地循环前进,使得民主制度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良好地建立起来。还可以进行民主历史的研究,以史为镜,接受经验教训,避免失误,改进自己的工作。也可以通过比较不同民主国家的民主模式,以中国的实际情况为基准,取优去劣,帮助自己走出最适合中国的民主化道路,建立起良好的现代民主制度。   在民主教育中,也应花相当大的力气指导人民学习民主宪法,使人民认识它,理解它,掌握它,遵守它,维护它,使它真正成为指导社会一切活动的根本大法。同时,应启发教育人民自觉地严格地遵守根据宪法而制定出的各种法律,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并帮助人民形成独立负责的判断能力,在法律制订和执行过程中,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并监督法律的执行。   在民主教育中,还应向人民详细地介绍和解释如三权分立、新闻自由、多党制和民主选举等基本的民主方式。帮助人民了解这些民主操作方式的类型、内涵、意义、具体表现、实现方法等等方面,避免误解,识别优劣,使这些民主操作方式能够良好地建立和运行。还应使人民清楚地了解民主政府的构架和运作方式,以及组织管理程序,使人民可以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力。应使人民体会到,这些都是民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它们保证了民主体制具有巨大的优越性,保证了人民的生活幸福和国家的繁荣富强。   民主教育的另一块很大的内容,是密切配合转变时期各项转变工作的进行。应向人民讲清楚每一步转变工作的原因、目标、方法、措施、重要性、必要性和应注意的事项等各个方面。应解答群众的疑问,征求群众的意见,必要时应做出适当的修改。应有计划、有步骤、有层次、讲究方式方法地进行这方面的教育工作,分期分批逐步推进。最好在每一个步骤的转变工作开始前的一定时期,即开始进行有关这一步转变工作的民主教育,并持续到该转变工作结束。不应搞强迫,不疏通群众思想就上马。也不应不分青红帛白,不分前后顺序的一下子推给群众。这样可能会造成混乱,形成阻力,影响转变工作的质量。   民主教育的内容,还应包括深刻地批判专制制度的欺骗性理论,野蛮落后的体制,镇压掠夺人民及祸害国家民族的罪恶。应揭露专制制度的血腥历史,澄清被隐瞒的种种事实。应允许人民控诉专制制度的罪行,帮助人民与专制因素彻底决裂。应使人民通过比较,更清楚地感受到民主自由的可贵,更清楚地看到民主制度才是自己走向幸福国家走向富强的必由之路。   民主教育的内容,也应促使人民充分信任民主政府,支持民主政府推行的各项有关转变工作的政策、措施、方法和途径,坚定地维护政府的权威,防止失控、无序和混乱,对国家民族及自身的命运负责。   民主教育的内容,一方面应告诉人民如何使用手中的民主权力监督政府机关及其它机构的工作,使特权和腐败无处藏身无法生存,另一方面也应启发教育人民自觉自愿地维护社会道德,反对腐化,反对堕落,同法律一道建立起导人向善的社会机制和社会大环境。   民主教育的内容,应结合实际,讲求效果,切忌不着边际,切忌太大太空。应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结合群众的具体情况,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小及大,点点滴滴地进行启发教育,使群众能从切身的关心出发,最终基本了解民主体制的全貌,理解民主政府的政策和措施。   民主教育,还应强调以下一些内容: *平等观念:人人生而平等,任何人在人格上都不高于其他人。每个人既应坚定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也应十分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对于他人正当合法的利益要求和意见,即使自己不赞同,也应予以理解。不可唯我独尊,一定要尊重他人。 *少数服从多数:少数要服从多数,多数要照顾少数的利益。多数有权做出决策,少数也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并要求多数考虑。多数可在坚持自身观点的基础上,尽可能做出妥协和退让,尽可能照顾到少数的利益,吸纳少数的意见。少数应尊重多数的决定,绝不应因为意见的不同而走极端,搞分裂,搞对抗。 *反对偏激:即使很好的东西,极端化后也会变坏。要坚决反对偏激,反对激进,反对不切实际,反对不负责任。应顾全大局,应老成持重,应以坚强的意志持久的恒心来进行重大的工作。应以中庸之道照顾方方面面,尊重和团结尽可能多的人。 *不要急功近利:不能轻努力而重成功,不能期望事事马上尽善尽美。对于积重难返的事情要慢慢来,不要急功近利,要准备做长期艰辛的努力。 *愿意合作:应愿意合作,在合作中达到双赢。不应总是怕被利用,不应过份计较相对得利的大小。不应嫉妒心太盛,不能因为不愿看到别人得利,而宁肯自己不得利。要反对互不信任,反对互相拆台。要讲究信义,要有长远的目光,要看到合作才是人类生存的最主要的形式。 *谦虚自信:要有自信,要不亢不卑。要敢于承认他人的优点,勇于向别人学习,也要看到自己的长处,坚信自己的能力。要自己争气,要尽可能做好自己的事。 *宽容妥协:民主即意味宽容,意味着妥协,意味着忍让,意味着多样化,意味着承认别人也与自己一样,有追求正当利益的权力。要讲宽容,愿意妥协,团结互让,达致双赢。 *民族认同感:要有民族认同感,要有团队精神,要有向心力,要为自己和国家民族自豪,要做到和平、和解、和融。 *敬业努力:要刻苦,要肯干,要敬业,要努力,要尽力做好每一件事。反对眼高手低,反对懒惰,反对安贫受旧,反对好破坏而不事建设,反对好分割而不搞创造。 *避免泛政治化:应帮助人民避免泛政治化,使人民明白政治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不应把任何事都往政治上套,更不能以政治观点的差异做为迫害他人的理由。政治唯一目的是使人民生活的最好。不可因为某种政治理想而蹂躏人民,扰乱社会,祸害国家。要使人民看到民主政治才是最好的政治,才是兼容并蓄,允许各种理念共存的政治。 第八章  政治体制问题   政治体制的转变问题,是转变时期的核心问题。其它转变工作都要以其为基础。由于民主政治体制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共同结晶,因而各个发达的民主国家的政治体制,都具有很大的相似性。中国未来的民主政治体制,也不会例外。这里将不去重复那些共同的地方,而是集中探讨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特定国家,在转变时期这样一个特定时期,将面临的一些特殊问题,及应采取的一些特殊的解决方法。   在中国,要顺利良好地达致政治体制的转变,前提条件是受控。否则将面临各种危险,并有可能付出相当高的代价。在从专制到民主转变的三种方式中,第一种方式显然是受控,这个前提条件可以自然达到。第三种方式至少在民主地区肯定是受控。在第二种情况下,这个前提条件也有相当大的可能可以得到基本满足,即民主力量足够强大团结,可以组成有强大控制力的中央政权。无论是哪一种方式,即使万一出现一段时间的非受控状况,当局势恢复受控后,这里的分析和结论也具有很高的价值。   如果中国的民主之路出现第一种情况,则民主体制构架的搭建和民主化过程都将采取缓进的方式。而对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政治体制转变的中心工作方针都应是,迅速搭起民主体制的构架,缓速推动民主化的进程。即应分两步走,在专制制度垮台后,立即以颁布民主宪法的形式确立民主体制的基本构架,迅速建立起三权分立的民主制度雏形。同时也应以宪法附属的临时条款的形式,规定民主化是一个受控有序的缓进过程,把必要的控制权力暂时集中于中央政府,并附有规定性时间表,中央政府必须随着转变工作的逐步推进,按照这个时间表逐渐把控制权力交还给各个有关方面,或者在有关方面建立起良好的自控机制后再把控制权力放开。这样做的目的是,既要保证转变过程是在民主的基本原则下进行的,保证整个政治体制的本质特征是民主性的,不给专制因素以任何合法生存的空间,又要采用缓进原则,保证能够良好顺利地完成大量具体的民主化推进工作,防止出现混乱和扭曲,防止欲速则不达。 第一节 三权分立   民主制度的首要构成因素,就是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共同保证人民民主权力的行使,和民主过程的公正进行。民主力量应在专制制度垮台前即拟订出民主宪法,专制制度一垮台,马上颁布这部宪法。应以宪法规定的形式,牢固确立民主政治体制中三权分立的基本结构。同时应针对转变时期初期的特殊情况,附以宪法临时条款,规定此时可以采取一些特殊措施。如可指定一部分专家和民主力量的一些成员,首先担负起民主政权中的临时职务,使民主体制先运作起来,再逐步自我改善。并应在临时条款中附以详细的时间表,规定在较短的时间段内,通过宪法规定的正常途径,在法理上正式确定民主政权的各方面领导人。应以此种方式给政治制度的突变以必要的缓冲,填补可能出现的真空,保证社会的总体稳定,和转变工作的顺利进行。 〖未完,下接zk9906e4〗 ———————————————————————————————————— 本期编辑:       徐名扬(澳大利亚)〈cnd-cm@cnd.org〉 本期校对:       赵 桦(美 国) 〈cnd-cm@cnd.org〉 读者技术咨询:     月 边(芬 兰) 〈cnd-help@cnd.org〉 网络技术维护:     张雨田(美 国) 〈cnd-info@cnd.org〉 《华夏文摘》执行编辑: 赵 桦(美 国) 〈cnd-cm@cnd.org〉 《华夏文摘》主编:   李彤彬(美 国) 〈cnd-cm@cnd.org〉 《CND》总编:    熊 波(美 国) 〈cnd-cm@cnd.org〉 ———————————————————————————————————— 如需获取关于订阅或停订《华夏文摘》(GB,HZ或GB-UU编码版)以及 CND提供的其它免费服务的详细步骤和有关信息,请致信〈cnd-info@cnd.org〉。 《华夏文摘》万维网服务站(WWW)地址: http://www.cnd.org/HXWZ/ 《华夏文摘》FTP服务站地址:   ftp.cnd.org[207.151.78.100]:pub/hxwz                canada.cnd.org[142.132.1.13]:pub/cnd/hxwz ————————————————————————————————————           国际统一刊号 IS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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